
我国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
概要: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布《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)提出,强化属地主体责任,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,完善支持政策,增加服务供给,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布《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)提出,强化属地主体责任,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,完善支持政策,增加服务供给,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。加快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,以托育机构、社区嵌入式托育、幼儿园托班、用人单位办托、家庭托育点等为网络的“1+N”托育服务体系,提供方便可及、价格可接受、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。
聚焦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,《意见》明确,2025年要实现《纲要》中设定的千人口托位数目标,新增普惠性托位66万个。2030年,则要基本建立起普惠托育服务体系,支持保障政策基本健全,公建托位数量明显增加,托育服务能力和质量显著提升,家庭托育成本有效降低。
《意见》部署了多项任务,包括加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度、发展社区托育服务、推进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、推动用人单位办托、支持民办托育服务机构发展、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等。
在加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度方面,《意见》提到,要优先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地市级全覆盖,各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应发挥示范引领、辐射带动作用,可设置一定规模托位,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、托育服务机构管理咨询、托育产品研发设计、家庭科学育儿指导、消防安全培训等服务。在发展社区托育服务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,以地市为单位,统一规划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网络,充分利用街道、社区现有设施、场所等公共服务资源,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房屋场地建设托育服务设施。
在支持民办托育服务机构发展方面,《意见》提到,支持民办托育服务机构参与运营公建托育服务设施,并在托育服务产品研发、人员培训、信息化建设、品牌培育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,丰富托育服务供给,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托育服务需求。民办普惠托育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,或者通过设置参考区间加强引导。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灵活性的特点,积极创新托育服务机构运营方式,为托育行业发展增添新动能。引导民办托育服务机构参加行业组织、参与公益活动,支持家庭科学育儿,提升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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