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财政下达首批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助资金11.6亿元
概要:国务院新闻办10月10日举行的“高质量完成‘十四五’规划”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,民政部副部长刘振国透露,中央财政已下达第一批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助资金11.6亿元,支持试点地区实施补贴项目。
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广受社会关注。7月,民政部、财政部印发《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》。
国务院新闻办10月10日举行的“高质量完成‘十四五’规划”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,民政部副部长刘振国透露,中央财政已下达第一批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助资金11.6亿元,支持试点地区实施补贴项目。
随着我国人口平均寿命不断提高,高龄老年人数量也在不断增多,相应地失能老年人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。
为了缓解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负担,我国首次在全国范围内,面向全体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。
该项目对经统一评估为中度、重度、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购买居家、社区、机构养老服务给予相应补贴,帮助失能老年人减轻照护支付的压力,更好满足失能老年人的照护刚需,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该项目实施期为一年,7月起率先在山东省等3个省份、辽宁省沈阳市等4个地市启动试点。目前,中央财政已下达第一批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助资金11.6亿元,支持试点地区实施补贴项目。
目前,试点工作平稳有序,取得阶段性成效。各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出台了实施方案,明确了各项落地措施。
在老年人能力评估方面,官方平台“民政通”已归集试点地区现有失能老年人的能力评估等级数据,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“即申即享”相关的电子消费券;
试点地区组建老年人能力评估队伍,有序开展能力评估工作,保障有意愿的失能老年人能够及时申请评估,尽快获得消费补贴。
在养老服务供给方面,试点地区已有8600多个养老服务机构签订诚信承诺书,申请参与补贴项目,民政部门制定专门的管理措施,启动线上线下不定期的检查抽查,严防虚假服务、以次充好等行为,确保服务“物有所值”。
在消费券使用方面,本次补贴共设有长期入住养老机构、短期入住养老机构、日间托养和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等4类消费券,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申领使用,在一定范围内按照比例抵扣相关费用。
截至10月8日,试点地区失能老年人及其代办人已领取36.51万张养老服务消费券,使用消费券24.32万次,核销金额1.82亿元。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照护服务经济负担,助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。
刘振国表示,下一步,他们将联合财政部加大试点指导力度,密切跟踪试点进程,确保试出经验、试出成果,为全国其他地区启动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打下坚实基础,更好增进失能老年人福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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