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部门发文规范幼儿园收费!更加鼓励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
概要: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财政部发布《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》,明确幼儿园收费项目、收费管理方式、收费标准等内容,将更好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,有效降低人民群众保育教育成本,推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。
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财政部发布《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幼儿园收费项目、收费管理方式、收费标准等内容,将更好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,有效降低人民群众保育教育成本,推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就《通知》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,《通知》注重找准问题,针对性提出政策举措,更加注重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。
为了更好激发幼儿园办托积极性,增加托育服务供给,《通知》明确幼儿园的保育费收费标准可参考保教费收费标准、根据成本差异等情况合理确定。
据了解,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、住宿费、服务性收费、代收费,开设托班的还可收取保育费。
《通知》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定位,通过规范收费项目、分类完善收费管理方式、明确收费标准制定原则、健全收费政策评估优化机制、建立目录清单制度、加强收费行为监管等,促进收费标准合理形成,更好发挥收费政策对优质普惠供给的牵引撬动作用。
一是强化部门协同。要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,加快制(修)订本地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,同步加强宣传解读和监督检查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,推动政策平稳实施。
二是做好支持保障。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,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。
三是压实部门责任。明确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,定期发布更新本地各类型幼儿园名单。
四是做好政策衔接。要求各地统筹制定好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,落实好既定补助方案,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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