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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部门: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延续两年

2026-01-21

概要:1月20日,财政部、商务部等六部门发布2026年第7号公告,延续实施养老、托育、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。

        1月20日,财政部、商务部等六部门发布2026年第7号公告,延续实施养老、托育、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。

        根据公告,为社区提供养老、托育、家政等服务的机构,提供社区养老、托育、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,免征增值税。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减按90%计入收入总额。承受房屋、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、托育、家政服务的,免征契税。为社区提供养老、托育、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、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、托育、家政服务的房产、土地,免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。

        同时,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,免征增值税。(一)与家政服务员、接受家政服务的客户就提供家政服务行为签订三方协议;(二)向家政服务员发放劳动报酬,并对家政服务员进行培训管理;(三)通过建立业务管理系统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登记管理。

        相关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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